徐州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城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处理好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安全等相邻关系,不得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