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高速公路出现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经营者、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