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干净、有序、安全、美丽的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