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审查/第一节 审查方式第二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专项审查、联合审查和上下联动审查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成效。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