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邮政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和快递园区、邮件和快件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运输网络建设纳入本级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