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邮政企业根据用户需要,可以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延伸服务。邮政企业不得强制用户接受延伸服务,不得变相收取延伸服务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