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管理。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