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城市管理、林草和园林等相关部门应当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等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违法信息推送至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