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排污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