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环境功能区划,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单位和个人提供防治污染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