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蒙顶山茶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传承第十七条有效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砍伐、移植登记建档的茶树;(二)擅自移动、破坏和伪造茶树的保护标志;(三)其他危害登记建档的茶树正常生长的行为。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