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或者资源化利用的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鼓励其他单位和社会组织实行绿色办公,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