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