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经依法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擅自更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