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教育、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协调联动,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于三日前向社会公告。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