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退回修改的法规,法制委员会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再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