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三章 土地沙化预防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风固沙林、沙生植被及沙化草原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治理,采取避免污染环境以及对人、畜和各种有益生物安全的治理措施,保护沙化土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