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于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提出。如不能按期提出,需写出报告,向主任会议说明情况。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