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分别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