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森林防火联防联治机制,实行信息共享,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