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服务资源,建设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邮政物流企业等开展农资供应、育秧栽插、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