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思想道德教育,推进乡风文明;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破除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庸俗表演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反对封建迷信活动;鼓励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弘扬湖湘好家风、好村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乡村文化广场、公共体育设施等建设,推动基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学普及等设施的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支持创作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满足村民基本文化需求。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