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进行水下爆破施工、血防灭螺或者芦苇治虫,应当与所在县(市)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避开鱼类集中产卵场所和繁衍高峰期,并采取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