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第八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逐步健全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就业事项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省、市、县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做好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归类、分析和发布工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