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服务不规范、违法风险较高、举报投诉比较集中、发生失信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及时整改。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