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章 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第三十六条有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公平竞争,不得扰乱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