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10日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