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有效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宠物发出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