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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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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

第九条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寺院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寺院各项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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