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州依法保护正常的藏传佛教宗教活动,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寺院、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