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衍生物。本条例规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