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和发展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