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农民工有权依法参加工会,用人单位工会应当依法吸收农民工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农民工自愿加入工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