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农民工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