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就业服务第十二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