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利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