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五章 经费第十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专项经费,并制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用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