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十四条有效先行支付医疗费、丧葬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的单位,享有依法对加害人追偿的权利。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