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