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四章 测绘成果管理与地理信息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保密要求以及相关著作权保护要求。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