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电力设施损失的计算范围包括电量损失金额、设备材料购置费以及更换、修复的人工和运输费用等。

电量损失金额计算公式为:电量损失金额=停电前抄见电力负荷×停电时间×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电价。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