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妨碍电力设施产权人依法对电力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和事故抢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