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第七条有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一)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财政投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滞纳金;(四)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终止时清偿的养老保险费;(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国家规定投资获得的收益;(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利息;(七)其他来源。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