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三章 监察内容与方式第十五条有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监察时,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用人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接受询问,或者据实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