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五十四条有效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全市政策服务平台。有关部门依托平台开展政策归集共享,为经营主体精准匹配相关政策,提供政策发布、政策推送、政策兑现等服务。对需要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应当合理设置申报期限、公开申请条件和兑现期限,实现一次申报、按期兑现。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