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二十四条有效发生突发事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营主体遭受的损失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救助、补偿、补贴、减免、抚慰、抚恤、安置等措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