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七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