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性法规解释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