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法规的解释第四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并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释:(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界限、含义的;(二)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批准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