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将文物普查、专项调查或者其他工作中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时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登记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民间收藏文物,可以在自愿基础上予以登记。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